4月20日,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“金融支持碳中和”圆桌会议并作主旨演讲,就如何更好地动员资金支持低碳转型、如何管理好因气候变化引起的金融风险、国际协调与合作特别是G20等平台可发挥重要作用进行详述。
易纲指出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,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,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:
***,促进资金流入绿色行业和领域。首先是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。人民银行在2015年、2018年分别制定了针对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的标准,即将完成修订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》,删除化石能源相关内容。其次是强化信息报告和披露。金融机构目前需要披露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、报告绿色信贷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投向,未来还将分步建立强制的信息披露制度,覆盖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,统一披露标准。三是构建激励机制。目前已将绿色债券和绿色贷款纳入央行贷款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,并将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,激励金融机构为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。人民银行还将通过商业银行评级、存款保险费率、宏观审慎评估等渠道加大对绿色金融和碳减排的支持力度。
第二,促进跨境绿色资金流动。一方面,央行将尽快制定绿色金融共同分类标准。目前,正与欧盟共同推动绿色分类标准的国际趋同,争取年内出台一套共同的分类标准,供国际投资者参考,促进国际绿色金融协同发展。另一方面,将继续扩大金融业开放,便利国际投资者参与中国绿色金融市场。将在***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,不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,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,增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。
在管理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方面,易纲表示,与发达***相比,中国等亚洲发展中***仍处于工业化、城镇化进程中。目前,中国宣布的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较欧美发达地区要短得多,碳中和曲线斜率更陡峭,“因此我们要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、提前做好应对,也要督促金融机构尽早转型。”他强调。
易纲介绍,在央行层面,将及时评估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的影响。“我们正研究在对金融机构的压力测试中,系统性地考虑气候变化因素。我们还将在外汇储备中继续增加对绿色债券的配置,控制投资高碳资产,在投资风险管理框架中纳入气候因素。”另外,在金融机构层面,将鼓励金融机构早做准备,积极应对气候挑战。人民银行已经指导试点金融机构测算项目的碳排放量,评估项目的气候、环境风险,正在探索建立全国性的碳核算体系,已按季评价银行绿色信贷情况,正在研究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等的业绩评价体系。